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高低壓配電及永久電外線工程(分包施工項目)(重新招標)已由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榕發改審批【2021】47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福州市公安局,建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招標人為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州市倉山區南臺大道與雙湖路交叉口;
2.2. 工程建設規模:福州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97543.29平方米。進線電源供電電壓為10kV;高壓新裝15600kVA變壓器,用于永久性用電。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電力工程;
(2)招標類型:分包工程;
(3)招標范圍和內容:招標范圍包括福州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高低壓配電及永久電外線工程;招標內容:本工程范圍內施工圖、施工方案、設計變更通知書及承包人劃分的施工范圍內的所有高低壓配電及永久電外線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直至完成供電部門竣工驗收、備案、送電。其中工程施工范圍包括高壓外線、外線部分、配電站房(管溝、回填、找平、自流平、地坪漆等)的土建施工、外線管溝排查疏通及外線破路施工(暫列金額列支);高壓開關柜、低壓開關柜、進線柜、饋線柜、分段柜、過渡柜、PT柜、補償柜、出線柜、聯絡柜、計量柜、切換柜、變壓器、連接母線、高壓進線、A變配電室引至B變配電室高壓電纜、變配電房內橋架及普通照明插座、機房接地、槽鋼、接地、終端頭、中間頭、智能輔助監控系統等變配電專項所有材料、設備、訂貨(含無法到場的生產倉庫暫存)、采購(含無法到場的生產倉庫暫存)、安裝、敷設、施工,并確保不對其他專業的成品或半成品造成影響以及甲供材料的卸貨、保管、搬運及安裝就位等。承包人有權增加或減少合同清單內的部分工作,分包人不得有異議,不得據此提出費用索賠。本合同未約定但是按照常規屬于分包人實施的工作,分包人應積極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變更、合同外施工、承包人指令、零星施工等。具體發包范圍以招標人確認為準,詳見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以施工圖紙為依據;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本招標項目為110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按照《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建市[2007]171號)的規定,電壓10~35kv,且容量>5000kvA的為大型工程;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27442375元,其中暫列金額為50萬元(暫列金額用于場外管路無法貫通時需對道路進行破拆、恢復,現場按實確認并辦理簽證及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等的費用);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55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025年2月28日完成高低壓設備、變壓器電纜的訂貨,并提交相關證明;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配電站房及外線土建部分;2025年4月10前完成所有配電房設備安裝;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送電。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 ;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及相關規程規范合格標準及符合國家現行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合格標準,且通過工程項目當地電力主管部門驗收并送電,必須配合承包人創建“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及“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優良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三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 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許可證須同時包含承裝、承修、承試)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壹級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不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 / 類。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從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登錄)查詢。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1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單項合同造價為1800萬元及以上的電力工程。
3.6.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7. 其他資格要求:(1)本招標項目不要求中標人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分(子)公司,中標人應當履行納稅義務;(2)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3.8.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金榕南路10號金山碧水榕城廣場5號樓3層)持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領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和定標方式
5.1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5.2本招標項目采用的定標方式: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500000元整(伍拾萬元整)。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交存項目投標保證金,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5年2月10日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提交地點為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福州市倉山區金榕南路10號金山碧水榕城廣場5#樓3層);
7.2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授權委托人應當持單位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購買招標文件的相關憑證原件(一份憑證僅代表一家投標人)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相應證件的復印件,否則其投標文件將不予接收。
7.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fxba.cc/)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馬尾區儒江西路60號中建海峽商務廣場A座(自貿試驗區),郵編:350015
電子郵箱:/
電話:15059456819,傳真:/
聯系人:李文東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金榕南路10號金山榕城廣場5#樓3層,郵編:350028
電子郵箱:/
電話:0591-87603304轉8806、8815,傳真:0591-87623982
聯系人:鄒劍峰、張愿、劉佳佳、智莉
招投標監督機構名稱: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部招采部
地址:福州市馬尾區儒江西路60號中建海峽商務廣場A座(自貿試驗區)
聯系電話:0591-88629229
閩公網安備 350104023502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