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榕市市政招20161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山桔園洲一期(蘆濱路、金環路)道路工程第6標段(施工)已由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榕計基【2004】136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 建設資金來源市財政統籌安排,招標人為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位于福州市倉山區金山生活區內;
2.2. 工程建設規模:道路修建長度為951.29米,修建寬度為32米,雙向四車道,最大雨水管為DN1600;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樁號范圍:建新大道-金洲南路段起點樁號K1+744.29至終點樁號K2+695.57;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建新大道-金洲南路段的道路、橋梁(僅橋面附屬工程)、排水管道(雨水、污水)、路燈照明、交通電氣、交通及安全設施等工程施工,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施工圖紙為依據;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18852035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240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 ;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 ;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依據閩建筑函[2014]6號文規定:(1)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已按規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或者已辦理完延續注冊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2)已提出申請但還未辦理完成延續注冊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服務中心出具的延續注冊受理單,否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依據閩建許[2015]274號文規定:若為一級建造師,投標人因辦理相關注冊業務無法提供注冊證書原件的,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服務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有效性證明》,否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3.3.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 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 市政工程 類。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規定資質的聯合體各方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查詢,網址:xy.fjjs.gov.cn。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無 ;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5年內(含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7. 其他資格要求:(1)投標時,投標人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被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投標人在整改期間不得以責令限期改正有關的資質參與投標;(2)投標時,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沒有因違法違規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或限制本招標項目的投標。
3.8.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9.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招標項目 采用 電子招投標。采用電子招投標的,其執行的文件為:《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電子投標文件實行網絡遞交的通知》(榕建綜[2009]43號)、《關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平臺正式運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號)。
4.2. 采用電子招投標的,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 9 月 22 日9時00分至2016年 9 月 28 日17時30分通過福州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平臺(www.fzztb.com)采取無記名方式免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招標人不另行出售紙質招標文件。本招標項目電子招標文件使用 福州電子招投標系統V4.5.1打開。投標人獲取電子招標文件后,應檢查電子招標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電子招標文件應具有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電子印章;招標人沒有電子印章的,須附招標人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授權書。
4.3. 招標圖紙每份售價 / 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 = 370000 \* CHINESENUM2 叁拾柒萬元。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①應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交存項目投標保證金,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②按福州市相關規定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③按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相關規定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www.fzztb.org)、福州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平臺(www.fzztb.com) 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眾路190號匯福大廈三層;郵政編碼:350001;
電話:0591-83377619,傳真: 0591-83329044 ;
聯系人:陳工。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金榕南路10號金山碧水榕城廣場5#樓3層,郵編:350028;
電話:0591-87605650-8806、8810,傳真:0591-87623982;
聯系人:張工。
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名稱: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地址: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閩公網安備 35010402350298號